据新华社电 日前,财政部等部门对外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在1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介绍。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这两项贴息政策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
消费贷款领域的“国补”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这两项贴息政策,有人称之为消费贷款领域的“国补”,是非常形象的。
廖岷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方面,廖岷称,政策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为扩大政策覆盖面,两项贴息政策设计上充分体现了普惠性,全面覆盖居民日常消费和各类群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廖岷说。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这两项贴息政策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支持。
1元贴息或带动100元消费
廖岷表示,此次出台的两项贴息政策是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提振消费的一次创新探索。“做个简单的测算,如果按照1%的贴息比例,意味着1块钱的贴息资金,有可能带动100块钱的贷款资金用于居民消费或消费领域服务业的供给。”他表示,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作用,将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真正的消费领域。
廖岷称,这两项政策到期后,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为了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能够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防止贴息资金被套取挪用,政策实施的流程涉及经办机构操作、金融监管、财政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还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个方面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好事办好。”廖岷说。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操作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增加一个操作: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
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来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借款人不需要额外操作。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操作
借款主体不需要进行贴息申请,只需按照正常的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
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以后,对经营主体已经支付的利息,一次性向经营主体返还对应的贴息资金;
对于经营主体未来需支付的利息,贷款经办银行在后续按期收取时,直接扣除对应的贴息资金。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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